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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展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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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展辦法

 

一、主辦單位

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

 

二、展出日期及進出場時間

 

 期

 間

備 註

進  場

61922

上午8時至下午8

 

展出日期

62326

(星期二~五)

上午9時至下午5

供國外買主、審核通過之網路國內預先登記業者、持中文邀請函在現場換證之國內業者入場參觀

626

(星期五)

上午9時至下午5

亦開放民眾購票參觀,門票每張新台幣300 元; 亦可憑票於同日參觀「台北國際食品加工、餐飲設備暨製藥機械展」與「台北國際包裝工業展」

出  場

626

下午5時至下午8

撤離輕型及手提展品

627日至28

上午7時至下午6

撤除大型展品及攤位裝潢材料

註:禁止12歲或140公分以下兒童入場,以維護安全及秩序

 

三、展出地點

南港展覽館上層展場(1306個標準攤位)以及下層(K區)展場277個標準攤位。

註:() 南港展覽館為我國政府新建之展覽館,請參閱附件平面圖

() 「台北國際食品加工、餐飲設備暨製藥機械展」及「台北國際包裝工業展」於下層展場同時舉辦。

 

四、特別注意事項(請參展公司負責人務必詳讀)

為提升本展國際形象並維持秩序,外貿協會將採取下列措施:

() 禁止將參展商證、買主證、記者證、貴賓證等外借,展場出入口裝設電腦門禁系統,使用以上識別證進出,均須刷卡,如證件出借遭電腦測出,外貿協會將立即沒收證件;外貿協會有權查詢持證者是否為參展商、買主、記者或貴賓。

() 展覽第一至三天(62325日)禁止參展廠商零售。

() 外貿協會提供每一個攤位50張中文邀請函,請妥善運用,勿轉送給非專業人士。如數量不足,請客戶於本展中文網頁預先登記申請;外貿協會亦將在網路、平面與電子媒體廣為宣傳,以鼓勵食品專業買主踴躍上網預先登記。外文邀請函僅供國外參觀者使用,台灣業者請持中文邀請函入場。

() 每家參展商租用第一個攤位可獲得4張參展商證,第2個攤位起,每增加1個攤位可獲得2張參展商證;補發或額外申請,每張新台幣300元。

() 南港展館之給(排)水及220V以下電源雖均已在地板下槽化,但無法完全排除部份給(排)水管及電線必須鋪設在地板上之情況,因此,參展商不可因攤位內(外)鋪設有給(排)水管或電線,而要求更換該攤位、遷移管線或賠償,即便無申請水電之參展商,亦不可有前述要求。承蒙參展商配合,外貿協會謹致謝忱。

() 禁止轉讓(租)攤位給其他公司(包含以子公司或相關企業為理由)。

() 以公協會名義組團參展者,其總攤位數如與其他個別公司(2008年具有100萬美金以上出口實績)報名攤位數相同,則個別公司可優先圈選攤位。

() 展出第一~三天為專業買主日,不得舉辦任何造勢活動及零售,以免噪音影響其他參展商與買主洽談。

() 攤位裝潢應遵守事項:

依南港展覽館防災計畫書規定,下、上層(14樓) 展場分別以6公尺走道劃分為各8個展覽攤位區(每區面積不得超過3,000平方公尺)。一般攤位須採用防陷材料裝潢,各區最外圍第一排3X 3公尺攤位及鄰展場南(北)側牆面之整列攤位,皆必須採用不燃材料裝潢,以防止火災意外時火勢之蔓延擴大。

() 參展廠商如擬使用麥克風、擴音器等音響設施,須於開展前20天申請,並繳交保證金10萬元。主辦單位將依據「外貿協會南港展覽館展場裝潢作業一般規定」之「攤位內設置舞台及音響設備規定」,嚴格管制音量,參展廠商如有違反規定,主辦單位得?收其已繳交之保證金。

(十一) 擬展示餐飲設備及廚具者,請報名「台北國際食品加工、餐飲設備暨製藥機械展」。

(十二) 禁止使用明火(如:瓦斯爐火、蠟燭)烹調試吃食品。

(十三) 外貿協會將嚴格執行以上措施,將對嚴重違規者,取消其下屆參展之權利。

(十四) 貴公司如不同意以上規定,請勿報名,建議參加其他公司舉辦之食品展(展覽查詢 http://www.twtc.org.tw/content/B/B.asp)。

 

五、展出項目

蔬菜水果、生鮮農產食品、酒類、咖啡、茶、飲料、肉類及乳製品、休閒食品、有機食品、保健食品、素食品、水產食品、冷凍調理食品、糖果餅乾、食品添加物、烘焙食品、餐具器皿,餐飲連鎖加盟。

 

六、展區規劃

() 上層展場設置國家館(位居中間)、公協會館、國內外個別廠商共三大區塊,個別廠商較晚報名者如無法於上層容納,則分配至下層。

() 國內外個別廠商再依下列產品分區,選擇適合之展區:

□綜合食品區 □冷凍及調理食品區 □保健食品區 □酒、咖啡、茶及飲料區

HALAL食品區(本區產品需取得HALAL食品認證)□餐飲連鎖加盟區 □餐具器皿區 □媒體區

註:本展報名時間截止後,才能獲知各展區攤位需求數量而據以分配其攤位,因此,無法在受理報名期間預告各產品展區的確定位置。

 

七、參展資格

() 展出本國產品者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:

在我國正式註冊登記,經營上述產品之製造或貿易商。

() 展出外國產品者:

政府限制進口地區以外國家或地區之廠商均歡迎參展,可直接報名或透過其在台代理商、分公司或經銷商報名參展。

 

八、參展手續

() 網路報名:

1.報名方式:採網路報名者,請至台北國際食品展網站(http://www.foodtaipei.com.tw)進入「線上報名參展」項下填妥參展報名表下載列印後寄出。

2.報名時間:

2008915日上午9時起,至1015日下午5時止,額滿提前截止。

註:(1) 網路報名時間對照通訊報名時間如下:

網路報名時間

 

通訊報名時間

2008/9/15 上午0時至上午9

相當於

2008/9/15 上午9

2008/9/15 上午91分至上午10

相當於

2008/9/15 上午10

2008/9/15 上午101分至上午11

相當於

2008/9/15 上午11

每日下午51分至次日上午9

相當於

次日上午9

以此類推

 

 

(2) 上網報名者,請自行列印報名表存參。

(3) 報名表資料經按「確認」送出後即無法在網路上更改,如需更改報名表資料,敬請列印修改後,以傳真方式(02-2722-7324)至外貿協會展覽處展二組沈姵儀小姐更改,電話:(022725-5200 2674分機。

3.報名時應繳交證件與資料:(應繳資料未備齊者,不受理報名)

網路報名者,請於網路報名後5日內,將下列證件與資料補寄外貿協會展覽處展覽二組(台北市郵政

109-770號信箱),信封並註明報名參加「2009年台北國際食品展」。

(1) 網路報名表

(2) 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。

(3) 參展產品型錄二份。

(4) 如展品屬「健康食品」者,請檢附產品合格上市證明文件影本;此外,產品屬我國政府明列須經審查或檢驗者,(例如:健康食品等),亦請檢附許可證明文件影本。

()通訊報名:

1.報名方式:

採通訊方式報名者,報名資料請以掛號郵寄:「外貿協會展覽業務處展覽二組(台北市郵政109-770號信箱)」,並於信封註明「報名2009年台北國際食品展」。

2.報名時間:

2008915日上午9時起至1015日下午5時止,報名之先後次序以向中華郵政公司投郵之郵戳時間為憑,額滿即提前截止。凡於915日上午9時以前投郵者,郵戳時間一律視為2008915日上午9時。投郵時請注意郵戳是否清晰,並保存「郵件執據聯」以備查考。

3.報名應繳證件與資料:(應繳資料未備齊者,不受理報名)

(1) 報名表。(*請自行影印存參)

(2) 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。

(3) 參展產品型錄二份。

(4) 如參展產品屬「健康食品」者,請檢附產品合格上市證明文件影本;此外,產品屬我國政府明列須審查或檢驗者,(例如:健康食品等),亦請檢附許可證明文件影本。

()資格審查: